運行中影響 鍋爐 燃燒因素有以下幾點:
(1) 燃料質量變差,如揮發(fā)分下降,水分、灰分增大,使燃料著火及燃燒穩(wěn)定性變差,燃燒完全程度下降。
(2) 煤粉細度變粗,均勻度下降。
(3) 風量及配風比不合理,如過量空氣系數(shù)過大或過小,一二次風風率或風速配合不適當,一二次風混合不及時。
(4) 燃燒器出口結渣或燒壞,造成氣流偏斜,從而引起燃燒不完全。
(5) 爐膛及制粉系統(tǒng)漏風量大,導致爐膛溫度下降,影響燃料的安全燃燒。
(6) 鍋爐負荷過高或過低。負荷過高時,燃料在爐內停留的時間縮短;負荷過低時,爐溫下降,配風工況也不理想,都影響燃料的完全燃燒。
(7) 制粉系統(tǒng)中旋風分離器堵塞,三次風攜帶煤粉量增多,不完全燃燒損失增大。
(8) 給粉機工作失常,下粉量不均勻。
如果你要買的鍋爐在10噸以下,不用考慮級別,如果你要買的鍋爐是100噸以上,只能找A級廠家,但是,目前來說,很多A級廠家實際生產(chǎn)能力及經(jīng)驗并不行,所以,不用過于糾結廠家生產(chǎn)資質的級別。A級鍋爐制造許可專項條件
(一)技術力量要求
1.具有與制造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金相、理化試驗室。
2.具有與制造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焊接試驗室。
3.具有新產(chǎn)品的設計開發(fā)能力并有足夠的將圖紙轉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能力。
4.配備有足夠的標準化、計量和專職檢驗人員。
5.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具有RT和UT高級持證人員,RT、UT、MT、PT等方法均具有中級持證人員。無損檢測分包時,上述項目中可不包含 RT、UT中級持證人員。
6.持證焊工人數(shù)及項目應滿足制造需要,一般不少于50人·項。
(二)制造設備和工裝要求
1.半自動或自動切割機切割厚度應能滿足A級鍋爐產(chǎn)品制造的需要。
2.具有與制造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,包括自動埋弧焊機、氣體保護焊機,手弧焊機等。
3.必須具有以下三類重大設備中的兩類,若只有其中一類設備的企業(yè)只可申請A級鍋爐部件制造許可證。
(1)鍋筒制造設備。
①水壓機或油壓機(能力應不低于1000t);
②卷板機(卷板能力一般不小于46mm厚);
③鍋筒熱處理設備。
(2)膜式水冷壁制造設備(包括焊接、平整、成排彎曲設備)。
(3)蛇形管制造設備和過熱器、再熱器集箱熱處理設備。
(三)檢測和試驗設備
1.具有能滿足A級鍋爐產(chǎn)品制造需要的金相檢驗設備。
2.具有長、熱、力、電檢測標準計量設備或固定的量值溯源。
3.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、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。
4.由本企業(yè)進行無損檢測時,應具有完好的與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設備(包括測厚、射線、超聲波、磁粉、滲透等設備)。
B級鍋爐制造許可專項條件
(一)技術力量要求
1.應具有足夠的能將圖紙轉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能力。
2.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。
3.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RT中級人員應不少于2人·項,UT中級人員應不少于2人·項。若無損檢測分包時,RT、UT中級人員應至少各有1人·項。
4.持證焊工人數(shù)及項目應滿足制造需要,一般不少于30人·項。
(二)制造和檢測設備
1.具有與制造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沖壓設備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。
2.具有與制造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卷板機(卷板能力一般為20mm~30mm厚)。
3.主車間的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制造產(chǎn)品的需要,一般應不小于20t。
4.具有足夠的與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,包括自動埋弧機,氣體保護焊,手弧焊機等。
5.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、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。
6.具有符合要求的彎管放樣和檢測平臺。
7.由本企業(yè)進行無損檢測時,應具有完好的與產(chǎn)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設備(其中周向曝光機不少于1臺)和1臺超聲波無損檢測設備。
1噸大棚熱水鍋爐
a) 基本安全知識:
1. 鍋爐房管理及操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識。承壓鍋爐的操作人員應經(jīng)培訓取得司爐工操作證才允許上崗。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。
2. 常壓鍋爐嚴禁堵通大氣孔或切斷通大氣功能的管道,鍋爐不得帶壓運行;
3. 嚴禁在鍋爐水位低于規(guī)定值,或鍋爐出現(xiàn)明顯異常,或鍋爐出現(xiàn)故障而未排除,或出現(xiàn)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其它情況時開機運行;
4. 嚴禁鍋爐處于手動控制時無人監(jiān)管;
5. 嚴禁在有結冰可能時,鍋爐貯水;
6. 鍋爐發(fā)生超溫、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無法解決時應立即停爐;鍋爐安全附件(安全閥、壓力表、水位計)應始終保持良好狀態(tài),一旦出現(xiàn)故障必須立即排除,嚴禁在其失靈或不正常時繼續(xù)運行;
7. 鍋爐一般情況下每班應排污一次,排污應在較高水位時進行,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發(fā)量的3~5%左右。
1噸大棚熱水鍋爐
運行中影響 鍋爐 燃燒因素有以下幾點:
(1) 燃料質量變差,如揮發(fā)分下降,水分、灰分增大,使燃料著火及燃燒穩(wěn)定性變差,燃燒完全程度下降。
(2) 煤粉細度變粗,均勻度下降。
(3) 風量及配風比不合理,如過量空氣系數(shù)過大或過小,一二次風風率或風速配合不適當,一二次風混合不及時。
(4) 燃燒器出口結渣或燒壞,造成氣流偏斜,從而引起燃燒不完全。
(5) 爐膛及制粉系統(tǒng)漏風量大,導致爐膛溫度下降,影響燃料的安全燃燒。
(6) 鍋爐負荷過高或過低。負荷過高時,燃料在爐內停留的時間縮短;負荷過低時,爐溫下降,配風工況也不理想,都影響燃料的完全燃燒。
(7) 制粉系統(tǒng)中旋風分離器堵塞,三次風攜帶煤粉量增多,不完全燃燒損失增大。
(8) 給粉機工作失常,下粉量不均勻。
l)額定蒸發(fā)量大于0.5t/h的鍋爐,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:額定蒸發(fā)量小于或等于0.5t/h的鍋爐,至少裝一個安全閥??煞质绞∶浩鞒隹谔?、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裝設安全閥。(2)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在鍋筒、集箱的高位置。在安全閥和鍋筒或集箱之間,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口管和閥門。(3)杠桿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軌的導架,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?shù)难b置。(4)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3.82MPa的鍋爐,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5mm: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3.82MPa的鍋爐,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0mm。(5)安全閥與鍋爐的連接管,其截面積應不小于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。如果幾個安全閥共同裝設在一根與鍋筒直接相連的短管上,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小于所有安全閥排汽面積的1.25倍。(6)安全閥一般應裝設排汽管,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,并有足夠的截面積,保證排汽暢通。安全閥排汽管底部應裝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,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。
鍋爐分類
可以從不同角度出發(fā)對鍋爐進行分類:
1.按結構形式可分為鍋殼鍋爐(火管鍋爐)、水管鍋爐和水火管鍋爐。
2.按用途不同可分為電站鍋爐、工業(yè)鍋爐、生活鍋爐等。
3.按容量大小可分為大型鍋爐、中型鍋爐和小型鍋爐。習慣上,蒸發(fā)量大于100t/h的鍋爐為大型鍋爐,蒸發(fā)量20~100t/h的鍋爐為中型鍋爐,蒸發(fā)量小于20t/h的鍋爐為小型鍋爐。
4.按蒸汽壓力大小可分為低壓鍋爐(p≤2.5MPa)、中壓鍋爐(2.5MP<p≤5.9MPa)、高壓鍋爐(p=9.8MPa)、超高壓鍋爐(p=13.7MPa)等。
5.按燃料和能源種類不同可分為燃煤鍋爐、燃油鍋爐、燃氣鍋爐、廢熱(余熱)鍋爐等。
6.按燃料在鍋爐中的燃燒方式可分為層燃爐、沸騰爐、室燃爐。
7.按工質在蒸發(fā)系統(tǒng)的流動方式可分為自然循環(huán)鍋爐、強制循環(huán)鍋爐、直流鍋爐等。